丽水学院教育基金会理事长职责 一、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人代表,领导基金会的全面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三、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五、审批限额以上及预算外的开支,检查财务收支情况。 六、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