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山蒲照明有限公司与丽水学院签订的共同办学协议和教育基金会资金使用条例,根据考核流程,经光源与照明专业建设委员会审核和批准,蒋黎红等13位老师和林龙等29位学生获得奖励。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至4月2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光源与照明专业建设委员会提出。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专委会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并对异议的项目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578-2299575 0578-2272010。
丽水学院工学院
2024.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