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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教育基金会秘书长职责

时间:2017-05-03作者:点击:0

丽水学院教育基金会秘书长职责

 

一、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章程》规定行使权力,并经理事长授权审批基金会财务收支工作。

二、主持基金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决定。

三、参与基金会重大事项的决策。

四、协助理事长对基金会进行管理。

五、组织起草需提交理事会议的各项工作计划、方案、制度和工作总结。

六、根据《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组织起草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报告。

七、筹备召开理事会的各项工作。

八、完成理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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